2023年6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 ;2024年11月4日,学前教育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2024年11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属性定位,规定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规范保教活动,强调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
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
将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
下一步,将加强幼儿园专业指导,引导幼儿园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支持幼儿主动探究学习,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健康快乐成长。
规范保教行为,研究制定课程教学资源审定管理办法,规范监管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资源。
强化保教质量评估,深入推进幼儿园督导评估,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幼儿园聚焦保教过程,加强自我评估,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加强家长科学育儿指导,继续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平台,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面向家长开展科学育儿宣传,传播正确育儿理念和知识,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机制。
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明确,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学前教育法坚持儿童为本,提高保教质量。规定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强调要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鼓励引导学前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
保障教育权利,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
规范保教活动,强调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做好卫生保健管理等工作。
幼儿园聘任工作人员需做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
教育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提出将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作为了重要内容,明确了从事学前教育人员的资质要求,规定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要求加强人员配备,制定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严格聘用管理,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强化待遇保障,规定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要求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明确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
加强培养培训,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