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婴童品牌网 > 孕婴童行业资讯 > 婴幼儿奶粉 > 婴幼儿奶粉新规:商品名称不应包含益智、冠军等词

婴幼儿奶粉新规:商品名称不应包含益智、冠军等词

婴童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7-1-27 11:02:06
摘要: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食药监总局今日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商品名称不应包含冠军、天才、益智、聪明、益生菌等词语。?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食药监总局今日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商品名称不应包含冠军、天才、益智、聪明、益生菌等词语。

  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是指依附于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征求意见稿明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应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一致,应真实规范、科学准确、通俗易懂、清晰易辨,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绝对化语言。

  征求意见稿指出,商品名称不应包含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如超级、博士、冠军、天才等;不应包含涉及预防、治疗、保健功能的词语;不应包含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强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标书,如益智、聪明、益生菌等。

  征求意见稿指出,通用名称根据产品适用月龄应为“婴儿配方乳(奶)粉(0—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乳(奶)粉(6—12月龄,2段)”、“幼儿配方乳(奶)粉(12—36月龄,3段)”。

  征求意见稿要求,婴儿配方乳粉标签中应标明:“对于0—6月的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应标明“须配合添加辅助食品”。如标注生乳、原料乳粉来源的,应当如实标注具体来源地或者来源国。

  征求意见稿明确,标签的原料来源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 “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

关键词标签:奶粉商品名,婴幼儿奶粉,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
资讯推荐
网友留言
暂无留言
在婴童品牌网请文明留言,共建绿色、健康的互联网环境。
特别提示:
·如本网部分转载之资讯、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本网发布该文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国婴童品牌网联系。
·凡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归本网所有,其他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转载时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信息 来源:婴童品牌网www.01baby.com。
婴童品牌网旗下城市站: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石家庄 广东 广州 汕头 深圳 江苏 南京 苏州 浙江 杭州 宁波 安徽 合肥 福建 厦门 漳州 湖北 武汉 江西 南昌 山东 济南
 青岛 河南 郑州 山西 太原 湖南 长沙 海南 四川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贵州 云南 陕西 西安 甘肃 青海 内蒙古 广西 西藏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