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婴童品牌网 > 孕婴童行业资讯 > 婴幼儿奶粉 > 2018年起禁止销售无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婴幼儿配方奶粉

2018年起禁止销售无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婴幼儿配方奶粉

婴童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6-4-14 10:54:57
摘要: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充分考虑电商发展实际,加强对上述政策的调研,完善配套监管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generic cialis dosage cialis for women dosage cialis 10mg dosage

  财政部发布消息,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意见,财政部就《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关商品备注作出了说明。

  关于“配方奶粉”备注中的版“按照食品安全法应当注册而未注册的除外”,说明指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仍在制定过程中,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时,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

  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届时,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名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外公布。

  关于化妆品备注中的“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除外”,财政部表示,《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化妆品许可批件(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为备案凭证)。根据上述规定,今后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是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许可批件(包括备案凭证)的产品。

  目前,已获得进口许可批件的化妆品数量达到13.6万多种,具体名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进口化妆品”数据库中对外公布,涵盖了绝大部分国际知名品牌和主流产品,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可以选购到品牌、品类范围足够丰富的化妆品。

  据悉,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充分考虑电商发展实际,加强对上述政策的调研,完善配套监管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关键词标签: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奶粉,跨境电商
资讯推荐
网友留言
暂无留言
在婴童品牌网请文明留言,共建绿色、健康的互联网环境。
特别提示:
·如本网部分转载之资讯、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本网发布该文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国婴童品牌网联系。
·凡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归本网所有,其他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转载时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信息 来源:婴童品牌网www.01baby.com。
婴童品牌网旗下城市站: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石家庄 广东 广州 汕头 深圳 江苏 南京 苏州 浙江 杭州 宁波 安徽 合肥 福建 厦门 漳州 湖北 武汉 江西 南昌 山东 济南
 青岛 河南 郑州 山西 太原 湖南 长沙 海南 四川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贵州 云南 陕西 西安 甘肃 青海 内蒙古 广西 西藏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