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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怎样奖励孩子?

婴童品牌网  发布时间:2011-11-4 14:24:54
摘要:对于幼小的孩子来说,奖励比惩罚更能鼓舞他们发扬优点,改正错误,是说理教育的更有效的辅助手段。一般地说,应该多奖励,少惩罚。

运用奖励手段,要注意处理好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的关系,三岁前的孩子,经验很少,对精神奖励缺乏认识和体验,他们更看重物质奖励。比如,一件漂亮的玩具,好吃的糖果、点心等。为了表彰他们的良好行为和品质,并鼓励他们坚持下去,不妨多采用一点物质奖励的手段。但要注意,他们并非不懂精神奖励,当你鼓掌为一个刚会走路的孩子叫好时,他会走得更欢。三岁以后,要逐渐增加精神奖励的成份,并最终过渡到以精神,奖励为主要奖励手段。比如,从三岁左右开始,对于孩子的良好表现,可以给予如下奖励:给他讲一一个有趣的故事,带他到户外玩耍,和他一块做游戏,下棋,送他一张美丽的画片等。孩子入学后,对于其良好的品德表现和优异的学习成绩,可以奖励他一些有趣味的书,发给奖状,评为三好学生等。切忌用纯粹的吃喝或金钱奖励孩子。有的家长答应孩子,小考一次得100分,给一角钱,大考一次得100分,给一元钱;也有的家长无原则地许愿,只要孩子学习好,就给他买这个,买那个,请他吃这个、吃那个。这些,往往容易促成孩子不正确的学习动机,带来不良后果。
并不是说,对于较大的孩子,不能使甩物质奖励的手段。
恰恰相反,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配合,是完全必要的。但必须注意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一般地说,奖励只要合乎时宜,即使是精神的奖励,也能使很小的孩子得到极大满足。例如,两岁左右的孩子很愿意和母亲在一起。据此,有人做了如下实验:训练两岁左右的儿童学习如何开门。甲组儿童当他们成功地打开门时,就能见到母亲。乙组儿童打开门时,只能见到一张画。实验结果,甲组儿童很快就学会了如何转门把,将门打开,乙组儿童则没学会。又甲组的儿童中,凡是在实验开始前,已有一段时间与母亲分离的儿童,学会的速度更快。在实验中,甲组的部分儿童,刚
一开门就能见到母亲,另一部分儿童,则需经几分钟后才能见到母亲,结果前者成绩比后者好。此一实验说明,如果小孩每次有所成就(如成功地开门),就能立刻获得适时的鼓励(见到母亲),则学习效果远比未受鼓励者,或未及时受鼓励者为好。实验还发现,如果重复几次,每次儿童都能见到母亲,则孩子对这种活动逐渐失去兴趣。母亲的出现已经失去了奖励的意义。它说明奖励不宜过于频繁或雷同。
关键词标签:教育,奖励,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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