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家住浙江台州椒江区葭沚街道的郑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买的贝舒乐纸尿裤,竟然爬出了一条条白色的虫子,纸尿裤上还有不少被网包裹着的虫卵。
纸尿裤里不但有虫子爬,还有虫卵
郑女士的宝宝出生还不到两个月,她到家附近一个婴幼儿用品店买了一包35元的贝舒乐纸尿裤。可用了两天,宝宝的屁股竟然红成了一大片。
7月23日下午,外公在给宝宝换纸尿裤时,赫然发现一条白色的小虫子在纸尿裤上爬。“纸尿裤里怎么会有虫子?宝宝的屁股红成这样,会不会跟虫子有关?有没有虫子爬到宝宝身体里去了?”外公的惊叫声让全家人慌了神,郑女士赶紧拿出剩余未拆封的纸尿裤细细检查,拆开第一个,一条虫子爬得欢快;拆开第二个,竟然有两条虫子;拆开第三个,没有虫子;拆开第四个,除了有虫子在爬,竟然还有两个虫卵……
“越拆心里越激动,宝宝用的纸尿裤质量这么不靠谱,心里岂止是气愤……”郑女士告诉记者。
现场协调厂方客服 要求先检测产品
7月24日上午,记者陪同郑女士夫妇来到该婴幼儿用品店,在销售方、厂方代表均在场的情况下,又拆封了几个纸尿裤,一条条一厘米左右长的白色虫子在纸尿裤上爬来爬去。贝舒乐纸尿裤厂方代表童羽表示,纸尿裤里出现虫子,可能是由于运输过程中外包装损坏引起的,但关于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赔偿问题,则没有明确的表示。
“我只是负责该产品在台州地区的销售,售后服务这一块的工作我做不了主。”童羽说。
记者现场拨通由童羽提供的贝舒乐纸尿裤厂方客户服务部巴经理的电话,巴经理表示,先将该包纸尿裤寄回厂方,经厂方检测后再处理此事。而对于如何对消费者负责,检测后如何处理此事,他只表示“视情况而定”。
“现在一旦产品质量有问题,厂家不急着处理问题,却来跟消费者谈产品检测,这样的厂家如何信得过?不管处理的结果怎样,我再也不敢给宝宝用这种纸尿裤了,还不如用尿布,虽然麻烦,得花时间洗,但用着安全。”郑女士感叹。
截至目前,记者了解到,童羽表示愿意赔偿郑女士1000元钱,但在记者问及这1000元是否代表厂方给郑女士的赔偿,童羽则没有正面回答。
贝舒乐纸尿裤事件咨询浙江鲁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卢俊
纸尿裤作为直接接触人体的卫生用品,其首要要求是卫生必须达标(此类卫生用品有严格的质量安全标准)。本事件的贝舒乐纸尿裤中有活体虫和虫卵的存在,因此,非常显然,郑女士所购买的纸尿裤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活体虫和虫卵有携带致病菌和病毒的可能)。在郑女士与经销商协商的过程中,双方共同拆开未启封的纸尿裤,并当场发现有活体虫存在,这一事实足以证明纸尿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且非消费者所造成的。经销商在此情形下仍提出先对产品进行检测的要求,是不合理的。贝舒乐纸尿裤厂家此举将影响到其品牌形象。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明确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产品销售者(经销商)、生产者的首要工作是进行相关的善后(包括进行退货、检查、医治、调换等工作)和赔偿,而不是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和推脱。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销售者在其所销售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时,对善后和赔偿有不可推卸的义务。
对于经销商所提出的方案,郑女士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如不能得到满意的解决,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孩子健康是否因此受到影响的检查和治疗费用,郑女士有权要求经销商和生产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