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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第一次怀孕竟被误诊宫外孕 终止妊娠

婴童品牌网  发布时间:2009-10-19 10:16:00
摘要:“五年来第一次怀孕,因为医院的误诊,导致自己不得不终止妊娠,不仅对自己无法交代,对家人也说不过去。

  “五年来第一次怀孕,因为医院的误诊,导致自己不得不终止妊娠,不仅对自己无法交代,对家人也说不过去。”昨日,说起一年多前发生的事情,肖女士的心情仍难以平静。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因为将肖女士的宫内早孕误诊为宫外孕,存在过错,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二院)必须赔偿肖女士3万余元。

  初诊宫外孕开出人流药

  2008年8月份,肖女士怀孕了。这可是大喜事,因为肖女士与丈夫结婚五年来,一直没能怀上宝宝,这是她第一次怀孕,乐坏了全家人。

  为了保险起见,肖女士决定到医院检查一下。当年8月21日,肖女士到二院进行检查,理由是:“停经37天,下腹部闷痛。”经过检查,医生告诉肖女士,她是宫外孕。

  “当时简直不敢相信,但宫外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肖女士说,医院就按保守治疗方案(终止妊娠)执行,为她开出六天的药方,叫她回家服药。这些药是抗早孕药物复方米非司酮。

  肖女士说,虽然全家都为她伤心不已,但考虑到安全以及对医院的信任,她便遵医嘱服药了。

  四次复查均系正常怀孕

  6天后,肖女士到医院进行复查,经B超检查,为早孕,系正常怀孕。“都在同一家医院,为什么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呢?”为了慎重起见,也为了确认复查结果,肖女士又到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第一医院进行检查,这两家医院的结论均确诊她属于正常怀孕。8月29日,医院再次为肖女士作彩超检查,再次确认她系正常怀孕。

  但一切均已经无可挽回了,因为肖女士已经服药数天。当年8月30日,肖女士不得不到泉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人流术,被迫选择终止妊娠。

  “我结婚五年了,多年未能怀孕,此次怀孕,实属不易,但因为医院的误诊,致使我人工流产。”肖女士说,全家人都接受不了这个结果。

  为此,肖女士找到医院要求赔偿,但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去年9月25日,肖女士作为原告,将医院告到鲤城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1万余元。

  司法鉴定:考虑不全 医院存在过失

  经过医院申请,鲤城区法院委托上海某司法鉴定所对二院为肖女士诊断治疗过程是否符合医疗规范、是否具有医疗过错进行鉴定。

  今年6月26日,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认为,肖女士宫内早孕的临床诊断可以成立,但无诊断宫外孕的直接证据;二院在考虑宫外孕对孕妇存在潜在风险的同时……未能考虑多年不孕后怀孕者,在其无腹痛症状、妇科检查无阳性发现的条件下,可以通过严密观察血压、脉搏、全身及腹部体征变化的措施,并采取比较可靠的医疗措施,以明确观察,一次门诊即拟诊“宫外孕”,并给予抗早孕药物复方米非司酮口服,考虑不够周全,方案不够周密,存在过失。

  鲤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肖女士结婚多年,对于怀孕期望的心情不言而喻。在肖女士怀孕后,却因为医院的过错,最后以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必然使肖女士遭受极大的精神痛苦,医院必须赔偿肖女士的精神抚慰金3万元。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加上其他的损失,二院必须赔偿肖女士损失合计3.2万余元。

  “目前赔偿款还没拿到,医院已上诉了。”昨日,肖女士再次与律师沟通,准备应诉,“我希望这个事情早点过去,早点解决,只是从那次以后,我迄今还没能再次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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